关于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收费行为的通知
各函授站、成人高考考生、函授在籍生:
近期我校接到部分学生反映个别函授站代收学生学费及毕业生图片采集费,对我校继续教育规范办学和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继续教育学院高度重视此类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工作,保障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发展,特通知如下:
1、我校按照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我校省内成人高等教育学费调整以后的学费标准为: 学费标准2800元/年人 (山东省),省外执行当地学费标准。新的学费标准从2023级新生开始执行。
2、学校实行学年制收费,每年度1月份在山东建筑大学官网开通函授学生缴费平台。本人 (不得委托他人或机构)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PC端或手机端在山东建筑大学官方“网上缴费平台”核实信息后缴纳当年学费。除了官网严禁其他缴费避免财产安全。
3、根据我校教育教学需要,将为学生提供教材参考书目,本着学生自愿原则,自行购买教材,领取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毕业档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毕业生信息采集费由新华社山东分社按15元/人收取,由学生本人通过微信小程序(信校图像信息采集)直接缴纳。
4、各函授站点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办学合作协议,不得自立收费项目,不得假借主办高校名义向学生私自收取或摊派任何费用。
我校坚决打击违规办学和乱收费的行为,坚持对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欢迎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违规收费的现象,请保留相关证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学院举报。对于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函授站,我校将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办学合作协议,撤销函授站在我校的合作办学资格。
山东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1月11日
来源:山东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以上就是关于“速看|关于山东建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工作的声明”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学历提升、报考费用、加分政策、志愿填报、录取分数线等的相关问题,可以随时联系山东成教网的《专业老师》进行沟通了解。
本文标签:山东成考成考政策速看|关于山东建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工作的声明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cj.sd.cn)
本网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学习交流使用
官方信息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为准